mysql使用规范-索引规范

(1)单张表中索引数量不超过5个。ide

(2)单个索引中的字段数不超过5个。排序

(3)索引名必须所有使用小写。索引

(4)非惟一索引按照“idx_字段名称[_字段名称]”进用行命名。例如idx_age_name。字符串

(5)惟一索引按照“uniq_字段名称[_字段名称]”进用行命名。例如uniq_age_name。it

(6)组合索引建议包含全部字段名,过长的字段名能够采用缩写形式。例如idx_age_name_add。class

(7)表必须有主键,推荐使用UNSIGNED自增列做为主键。数据类型

(8)惟一键由3个如下字段组成,而且字段都是(整)(形)(时),可以使用惟一键做为主键。其余状况下,建议使用自增列或发号器做主键。命名

(9)禁止冗余索引。数据

(10)禁止重复索引。查询

(11)禁止使用外键。

(12)联表查询时,JOIN列的数据类型必须相同,而且要创建索引。

(13)不在低基数列上创建索引,例如“性别”。

(14)选择区分度大的列创建索引。组合索引中,区分度大的字段放在最前。

(15)对字符串使用前缀索引,前缀索引长度不超过8个字符。

(16)不对过长的VARCHAR字段创建索引。建议优先考虑前缀索引,或添加CRC32或MD5伪列并创建索引。

(17)合理建立联合索引,(a,b,c) 至关于 (a) 、(a,b) 、(a,b,c)。

(18)合理使用覆盖索引减小IO,避免排序。

相关文章
相关标签/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