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余股东不一样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时,应该怎么办?

解答:股权转让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,也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常常而广泛的方式。可是,股权转让须遵循相应的程序,根据我国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:“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通过其余股东过半数赞成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余股东征求赞成,其余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赞成转让。其余股东半数以上不一样意转让的,不一样意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;不购买的,视为赞成
相关文章
相关标签/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