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生类和基类的关系

派生类和基类的关系

C++一个主要目标是提供代码重用,类继承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。从一个类派生出另外一个类时,原始类称为基类,继承类称为派生类
派生类和基类的关系:
1. 派生类对象存储了基类的数据成员
2. 派生类对象能够使用基类的方法
以下例:web

“`
class BaseClass
{
private:
int data1;
int data2;
……
public:
void Name()const;
void Number()const;
……
};
class DerivClass :public BaseClass
{
……
};
如有DerivClass Tom,则Tom.data1,Tom.Name()都是正确的。
既然须要构建派生类,说明原有的基类不能知足程序的须要,因此派生类要有本身的构造函数,能够额外添加须要的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。
派生类和基类的特殊关系:
书上是这样定义的:
1.基类指针能够在不进行显式类型转换的状况下指向派生类对象;
2.基类引用能够在不进行显式类型转换的状况下引用派生类对象;
固然,咱们说人话,具体看下面例子:
DerivClass Mike;
BaseClass &rt = Mike;
BaseClass *pt = &Mike;
指针和引用都是基类BaseClass类型的,因此rt.Name()和pt->Name()都是合法的。svg

BaseClass Jake;
DerivClass &rr = Jake;
DerivClass *pr = &Jake;
指针和引用都是派生类DerivClass类型的,rr.Name()和pr->Name()都是不合法的,为何呢?
试想,基类引用能够引用派生类对象,则能够使用基类引用调用派生类对象的方法,由于派生类继承了基类的方法,基类调用派生类是没问题的。
若派生类引用能引用基类对象,这就要出问题了。由于派生类中可能有基类没有的方法,用派生类掉用基类会出现不肯定的状况,编译器不容许这种状况出现。
总而言之能够这样认为:派生类包含基类,少的调用多的没问题,多的调用少的就可能出问题了。以下图:
这里写图片描述函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