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在Ruff黎明前

霍炬去加拿大之前,我写了二十多条要注意的事项,其实没什么大用,因为以他的智商,加拿大的生活必定是觉得十分便利的。然而我还是很认真地写了一整篇,一来是因为我是一个装逼不分昼夜不分象限的人,这种文章很符合我的调性。二来我习惯了分享和助人,分享和装逼是相辅相成的,我没有时间一一和粉丝私下交流,但却会在微博和知乎回答细如volatile用法的问题或是用常见的WAF绕过方式来回答js的奇技淫巧。无它,唯装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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