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艳 201771010127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(java)》第十三周学习总结

一:理论部分。 1.事件处理基础。 1)事件源:能够产生事件的对象都可以成为事件源,如文本框、按钮等。一个事件源是一个能够注册监听器并向监听器发送事件对象的对象。 2)事件监听器:事件监听器对象接收事件源发送的通告(事件对象),并对发生的事件作出响应。一个监听器对象就是一个实现了门监听器接口的类实例,该类必须实现接口中的方法,这些方法当事件发生时,被自动执行。 3)事件对象:Java将事件的相关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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